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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群众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5: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连日来,北京、湖南、四川、吉林、新疆、江西各界群众以极大的热情认真学习和研读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表示坚决支持拥护《反分裂国家法》,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把全中国人民的愿望和决心上升为国家意志,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法律。

  现年76岁的湖南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原副会长彭毅激动地对记者说:“《反分裂国家法》对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来说都是一部合乎民心、顺乎民意的法律。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和平统一不是一方吞并另一方,‘台独’分子所谓‘统一是大陆吞并台湾’的论调,实质是挑拨两岸人民关系,为推行‘正名’的分裂活动寻找借口。岛内群众应该仔细研读这部法律,了解《反分裂国家法》的真实用意。”

  江西省赣州市台胞、台属们通过媒体了解到国家主席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和《反分裂国家法》的基本内容后深感振奋。台胞陈相怀说,实现两岸“三通”,祖国早日统一是赣南台胞和台属日思夜想的心愿,也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长期从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副主任阿不都热西提·尼亚孜认真学习了这部法律,他认为,这是一部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法律,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吉祥大金寺管委会主任、甲登慈善学校校长甲登·洛绒向巴说:“全国人民都希望能够早一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我们国家的完全统一,《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声,代表了13亿中国人民的利益,我坚决拥护。”原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原省纪委书记沈国俊说,《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讲了和平统一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好方式,并且两岸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和平统一的诚意,符合海峡两岸中国人的共同利益。国际政治学专家、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清才教授指出,从法理上向国际社会表明,《反分裂国家法》不仅为国家采取非和平的方式制裁“台独”分子分裂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必将对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和制约作用。

  “《反分裂国家法》严谨而理性,”北京崇文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党办干部佘红说,“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制定和施行这部法律,必将有利于推动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对生活在大陆的台胞也将是一个极大的慰藉。”

  (本报记者吴兴华、刘裕国、张玉来、刘天亮、任江华、赖仁琼采访报道)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2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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