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洋工 莫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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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5: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龚雯 非法外派劳务问题严重,市场秩序混乱 江苏如皋的尹仁支兄弟三人,春节后经当地一家劳务中介公司牵线,兴冲冲地跑到新加坡打工。可是去了新加坡才发现,“雇佣”他们的那家企业已宣布倒闭,老板溜之大吉,先前交的保证金也打了水漂。哥儿仨不甘心,决定另找活儿干,勉强撑了一星期,结果不仅无劳可务,自己也成了身份不明的非法滞留者,他们只得向同乡借了笔路费回国。 据商务部统计,去年底我国在境外打洋工的各类劳务人员约53.5万人。截至去年,我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08.2亿美元,合同额361.1亿美元,累计派出劳务319.3万人。 对外劳务合作“利”多多。首先是增加了外汇收入。据测算,我外派劳务目前每年汇回和带回的外币约合20亿美元;其次,部分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2004年末在外劳务人数比1982年末增长了15.7倍,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由1982年的0.03%提高到0.2%,上升了5.7倍;改善了劳务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也带动了地区开放和经济发展,“输出一人,富裕一家,带动一片,安定一方”。 另外,外派劳务人员学到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的还与境外企业和商人建立了良好关系,带回了一些贸易和投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我国与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与联系。 但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吴喜林说,外面的世界并非都很精彩,尹家兄弟的遭遇,不是个别现象。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商务部对于外派劳务一直严加管理,但由于如今我国外派劳务渠道较多,且管理方式不同,压价竞争、无序竞争依然存在,影响了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的正常秩序。 非法外派劳务问题严重,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难度加大。某些企业和单位未经国家批准,擅自从事外派劳务业务;一些国内非法中介公司和个人与国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虚构劳务项目,向劳务人员收取高额费用,从事诈骗活动,牟取暴利;一些境内外不法分子借此搞起非法移民活动。对外劳务输出管理和协调越来越难。 另外,对外劳务合作立法滞后。我国在这一领域尚未立法,使对外劳务合作促进、管理以及外派劳务人员维权仍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主要依靠部门规章进行规范,监管手段和力度均不足,难以适应业务快增的需要。 出国打洋工要走正规渠道,权益遭侵害时要懂得寻求保护 要出国打洋工,在外派前应通过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从正规渠道派遣出国,切忌盲目申请,以免上当受骗。 必须进行培训,以增强自身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 要与外派劳务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应特别注意权利、义务、工资和收费等条款。 要按规定办理出国手续,不能以旅游、商务、留学的名义出国劳务。 出国后应与外国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其内容必须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 遵守合同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在合同期满后按期回国,“打黑工”或者“自由工”都是违法的。 在合法权益遭侵害时,可根据合同直接与雇主交涉,也可通过公司与雇主交涉。当权益和安全受到威胁,可通过公司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反映情况,寻求领事保护。 我国外派劳务主要分布地区和行业(新闻链接) 地区分布:目前我外派劳务人员主要分布在日本、新加坡、韩国、澳门、香港、阿尔及利亚、俄罗斯、台湾地区、美国、毛里求斯、约旦、以色列、阿联酋等13个国家(地区),共计37.5万人,占在外劳务人员总数的70%。 行业构成:我外派劳务人员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建筑业(28%)、农林牧渔业(13%)、交通运输业(9%)、饮食服务业(2.5%)。此外,也有一些设计咨询管理(0.5%)、科教文卫体(0.5%)、计算机技术服务(0.2%)等领域的高级技术劳务。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23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