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弃老人感受法律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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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1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3月2日上午,孙有英老人在他人的帮助下,来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诉说自己遭亲人遗弃的不幸。老人现年83岁,有3儿2女共55个子孙,身体硬朗时,靠做小买卖还能维持生计,现年纪大了,子女间为老人原有存款使用问题发生矛盾,相互推诿不愿赡养老人,致老人无处安身。老人现要求子女们尽赡养义务。听罢老人的不幸,已到午饭时分,立案庭庭长杨明为老人带来1份饭菜,副院长张莉提出菜中的鱼老人吃起来不方便,将鱼换成老人能吃的肉。院长孙维桃要求立案庭立即行动,与老人的家人取得联系,并为老人提供司法救济,让老人免交诉讼费。 在法官和社会有关部门的共同教育下,老人的亲人们终于醒悟。老人的长子接到法院传票后,眼含泪水愧疚地说:“身为长子,我没有团结好弟妹,没有照顾好母亲,我有罪,我对不起我的老娘。”最终,老人与其子女达成一致意见。3月9日,老人提出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丁金分魏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