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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8万辆营运车辆强制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艾枚 通讯员何德贵)昨日,记者从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获悉,从4月1日起,江苏2.8万辆营运车全部实行强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不参保者将被取消营运资格。今后,市民在乘营运车出行中如果出险,每位将至少能够获得20万元以上的保险保障。

  2.8万辆营运车辆强制上险

  从2005年4月1日起,江苏全省客运企业必须一律投保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将作为道路客运企业线路审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和营运客车年检、年审的必检项目。不按照要求投保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目前江苏符合保险条件的营运车辆共有2.8万辆。

  根据营运客车经营线路的不同,投保责任保险的标准分别为:农村班线客车每座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20万元;普通班线、包车客车,每座的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30万元;高速、快客班线、旅游客车,每座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40万元。今后,投保客运企业在承运过程中因过失或无过失造成旅客伤害或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向客运企业赔付,然后,再由客运企业向旅客进行赔偿。

  花60元可获20万的保障

  实施承运人保险最早的是浙江省,从浙江实施情况来看,一般每座20万元的保障(死亡残疾赔偿金15万元,医疗等保险金5万元),一般要花100元保费,购买30万元的每座保额要花120元,60元能买20万元保障。

  据江苏人保财险车险部负责人介绍,鉴于江苏省的道路状况和管理水平好于浙江省,近年来事故赔付率也比浙江低,同等条件下每座保险费预计比浙江有大幅度下降。购买最低每座的20万元的保障只要60元左右。这也意味着,以后所有的个人坐客车都能最少享受到20万元以上的责任赔偿保障了。

  营运险挤对人身意外险

  承运人责任保险属强制性保险,该保险不需要乘客买单,而是由全省所有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企业投保。各投保企业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受益人。

  业内人士分析,在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之前,有风险意识的市民坐客车,一般是自己掏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如花上几元钱,买一两万元的保险。不过现在强制性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出台后,有了客运公司掏钱购买20万元以上的保险,这对广大市民是件好事,但是这对原先本来就不景气的短期乘客人身意外险却是重大打击,因为乘客无须自己另外购买了。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3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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