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考生获法律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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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46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张环)记者昨天从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我市457名通过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除一名表示放弃的考生和一名没有申请的考生外,455名考生今日起可领取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市司法考试办公室从今日开始,集中在两周内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20至11:40和下午2:30至5:30到市司法考试办公室亲自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缴纳工本费35元。 作者: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张环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