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宗罪中12次卖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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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57 华商网-华商报 |
公诉机关昨日对马德提起了17项受贿指控,其中12次受贿与“卖官”、“保官”有关。这是司法机关首次披露马德受贿卖官的具体行为: 1.接受绥棱县县长李刚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田雅芝3次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32万元、美元1万元。 2.接受庆安县县委副书记李俊宇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10万元。 3.接受青冈县县委副书记苏吉禄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3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34万元。 4.接受明水县县长吕岱的请托,多次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14万元。 5.接受兰西县县长周南方的请托,为其能够继续留任现职务提供帮助,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周南方10万元。 6.接受兰西县县委书记张国华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20万元。 7.接受海伦市市委副书记王学武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50万元。 8.接受肇东市市委副书记高波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及留任的事项上提供帮助,5次单独或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29万元、美元2万元。 9.接受绥化市财政局副局长田德臣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两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人民币4万元、美元5000元。 10.接受绥化市市政管理处处长张忠义的请托,在其职务安排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0万元。 11.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铁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20万元。 12.接受绥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方晓光的请托,在其职务晋升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美元1万元。据《京华时报》 检方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