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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寿”无孔不入电话骚扰老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02 大连日报

  本报讯(记者谷国强)本报昨天以《保健食品当药卖“忽悠”老人真不该》为题,报道了一些人违反国家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规定》,把保健食品吹嘘成包治28种疾病的灵丹妙药,“忽悠”老年人的情况。昨天一大早,家住沙河口区兰亭山水小区的于老先生就向本报反映:这些推销“老来寿”的人不仅在大街上“忽悠”老年人,还一次次地将骚扰电话打到一些老人的家中,令人不胜其烦。

  于老先生说,他已经离休许多年了,每天与一些老同志一起谈诗论画,日子过得很充实。前几天却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总有一个浪声浪气的妇女将电话打到他的家中,动员他参加“老来寿”组织的什么健康活动。他说,第一次接到这样的电话时,他很客气地告诉对方:我很忙,没有时间,再说我的身体也很好,参加这样的活动也没有必要。可是没想到第二天又是这个人将电话打了进来,跟于老说个没完。于老先生忍无可忍,将电话挂断,但电话还是每天打进来。于老先生告诉记者,这才几天的工夫,他就接到了5次这样的骚扰电话。据打进电话的女人说,于老先生的住宅电话号码是她从有关部门得到的。

  “老来寿”电话骚扰居民的事情并非这一例,在记者刚刚接待完于老先生后,家住沙河口区白云社区的窦女士也给记者打来了电话。窦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在买菜的路上遇到有人在派发广告,就接了一份,那个发广告的人让她留一个电话,说是他们要搞一个赠送礼品的活动,到时候好通知她。谁知此后便总有电话打到她家中,一会儿是“刘护士”,一会儿又是“郑大夫”,烦得她听见电话铃声就难受。她问:“这些人这么打电话骚扰我,算不算违法?”

  针对窦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公园法律事务所的尤先生。他认为,在受扰一方已经明确拒绝对方打进电话的情况下,对方仍然向受扰方家中打电话,就构成了对受扰方人身权利的侵害。出现这种情况,受扰方可向警方报案,警方可按《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骚扰者处罚。线索提供:于先生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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