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行“新三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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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35 重庆时报 |
本报武汉消息 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宣布,从今年春季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三好”考核标准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4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4个二级指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加入了“职业素养”内容);“好子女”(小学生为“好孩子”)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各占10分,同时下面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三项具体内容。 “新三好”考核标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打分,有4个等级:80~84分为合格,8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79分以下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