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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征收确定六大重点人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3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3月22日讯我省确定六大类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并将对其加强征收。

  这六类重点纳税人分别是: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1个月内从两处以上取得所得和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取得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得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个人;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必须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年各项应税所得在5万至8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据介绍,自行申报的重点纳税人,其应税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

  据悉,这6大类重点纳税人,无论代扣代缴单位对其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均应由个人或委托的税务代理人,在取得每项收入的次月7日内,自行向收入来源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如果重点纳税人没有代扣代缴单位,或者代扣代缴单位没有缴纳税款,那么重点纳税人必须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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