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等信息 定期寄上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08 南方日报 |
社保费用信息不透明,人大代表拟建议 账单等信息 定期寄上门 社保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王长庚实习生/张巧玲)社保费用由单位统一扣除,职工不知道自己缴了多少钱,工人离职了还不知道可以把社保金转到新单位。鉴于此,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拟向人代会提出建议,改革社保公示查询制度。 用人单位冒领社保金等问题突出 按照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向被保险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被保险人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或者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待遇支付以及个人账户记录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朱永平代表指出,由于社保部门不能向参保人提供个人的缴费资料,这使得一部分参保人心存疑惑,同时也给一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造成了可乘之机。朱永平指出,一些单位少报缴费人数,瞒报缴费工资,增加开支项目、提高开支标准,欺骗国家,冒领社会保险金,不按规定管理结余基金等问题突出。 社保机构应与参保人定期对账 针对以上问题,朱永平代表建议社保金情况的公示制度应进行改革,除了完善现有的查询服务外,还可以通过为参保人寄送社保账单或手机短信息等方式,每月定期向参保人员发送上月参保缴费情况;每季度发送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数对账信息。 除此之外,朱永平还认为,社保机构应定期将社保政策变动情况发送给参保人,这样市民才能准确、及时地了解单位是否为自己投保、是否足额缴费、个人账户余额等切身问题。 针对现时社保金主要由缴费单位向地税部门缴纳,然后再由地税部门统一划账到社保机构的缴费方式,朱永平代表认为,这种操作模式不仅手续繁复,而且容易导致社保金在数额计算上出现误差,不利于社保金信息的尽快公开,因此也有必要进行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