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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2 南方日报

  江门

  本报讯 3月18日,造成开阳高速公路“1·23”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高某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据悉,“1·23”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高某身受重伤,一直住院接受治疗。近日,高某身体已康复,公安机关遂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据查,2005年1月23日晚上19时42分,高某驾驶化州市汽车运输公司粤KN1990大客车行驶至开阳高速公路恩平大槐路段时,由于对前方路面情况注意不足,加上超速行驶,致使该车撞向前方同方向的车辆,造成24人死亡,29人受伤,13辆汽车不同程度损毁的特大交通事故(详见本报1月24日A01版)。

  经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认定: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高某执行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卢秀华 苏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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