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经营权协议昨签订 投资方将管理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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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唐梦 实习生/何永旺 通讯员/管雪)昨日下午3时30分,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仪式在高明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了该协议。 据悉,该工程计划总投资26.59亿元,采取由公开招商中选方全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投资体制。具体招商活动始于去年11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从近十家应选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投资方,并已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 按昨日签订的协议,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在26年的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港总公司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根据规划,广明高速公路东接广明高速佛山段和广州段,西向粤西南腹地延伸,与罗定-新兴-江门-中山高速公路相连接,是珠三角通往粤西南及泛珠三角西南地区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据设计要求,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段)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将建有5个互通立交,其中大岗互通至荷城互通为双向八车道,荷城互通至沧江互通段按八车道预留用地,先实施六车道;沧江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