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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秋后算账,不如事前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8 南方都市报

  虚拟@现实之五岳散人专栏

  据《新民晚报》昨日报道,上海市公安局近日宣布,从今年1月起,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上一个月的倒查情况,连续2个季度均列“黑榜”前3位的培训单位,将被停止开班2个月。今年前2个月已有13家培训单位被通报,涉及交通事故13起。

  刚看见这条新闻的时候,我对自己的逻辑能力产生了一点怀疑。按照我多年开车的常识,最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期就是刚刚开车的前两年,这跟驾校是不是教育合格没太多的关系。相信任何近年考下驾照的朋友都知道,现在学习驾驶技术跟当年可是不一样了。当年学习开车这门技术,需要经过数年学徒期才能得到司机资格。现在基本是速成班,上车开上几十个小时,只要小脑不畸形的人,基本都能拿到驾照。

  学车的环境也有很大的不同。当年徒弟是直接开车上路,虽然看起来比较危险,但那个时候车少路宽,旁边师傅还能随时指导。现在都是在练车场训练,练车场上基本只有车与车的关系,而实际上路就是车与行人、其他车辆、各种复杂路况之间的关系。基于这点,我师傅在我领到驾照的谢师宴上,郑重其事地对我们几个人说:“不要以为现在你们真的学会了开车,你们不在城里跑够5000公里,都不能算真正会开车。”

  让我头痛的逻辑问题就出在这里。不真正到复杂路况上锻炼,真正的驾驶技术不能学到,而一旦出事,不但自己倒霉,还要连累那个把基本手艺教给我的师傅。虽然师傅把基本的驾驶技术都传授了,但在刚开始开车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技术动作遇到特殊情况会不会变形。而要是等三年以后再开车,坚决不给驾校找麻烦的话,当时学的手艺就忘得差不多了,更容易出事。这车到底还开不开呢?

  要是这仅仅是个逻辑陷阱,倒是不难解决,最多把车速放到每小时40公里,然后车身贴满“新手”标志,在公路上做蜗牛状就是了。细想起来,这里好像还有一个不对头的地方。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的话,我从驾校毕业的时候,给我做最终考核的人不是驾校的师傅们,最后考核通过,给我们驾驶执照的机构也不是驾校。在我的印象里,这都是公安机构的分支交通警察部门做的工作。这里就出现了另一个逻辑问题:如果考核的人颁发了合格的许可,考核的人该负什么责任?

  按照制定此政策的公安部门的逻辑,在处罚了教育不好学生的驾校以后,是否也处罚一下让不合格产品出厂的质量监督人员?当年我在工厂的时候,他们就是这么做的,质量监督部门的奖金也会因为让不合格产品出厂而被扣发。

  有意思的是,这种倒置追查的行为虽然是为了提高驾校的教学水平,实际上恰恰暴露了除了驾校以外,政府监管部门对于监管的不严密。毕竟,监管要是严密了,不合格产品的出厂几率就小得多。从源头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肯定要比这种秋后算账式的行为要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把自己应该负的监管责任,完全推到驾校上。

  我还知道另一个常识,就是我们一般不把罪犯的小学老师甚至是大学老师当做处罚的对象,虽然学生是他们教育出来的,但他们只是把应该教的东西传授给了学生,至于最后这个学生是不是成了罪犯,他未必能负这个责任。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原因,能够导致一个人堕落。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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