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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吨军工硝就能将车炸上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9 南方都市报

  “半吨军工硝就能将车炸上天”

  3·17江西上饶爆炸事故中,涉嫌私售大量炸药的烟花厂7名负责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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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本报特派湖南记者梁永建)昨日,记者从浏阳警方获悉,3月17日江西上饶爆炸事故中,货车上所载的6吨民用炸药是浏阳市七宝山烟花材料厂出售给浙江苍南一厂家的,买卖双方均属于私自非法买卖炸药,且数量巨大,危害极为严重。目前,江西警方已将七宝山烟花材料厂的7名厂家股东等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偷买偷运军工硝酿大祸

  据警方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江西南昌的赣A24929厢式货车上,共装有4吨军工硝(俗称黑火药)和2吨粉硝。因此,在两车相撞发生事故时,才发生了剧烈爆炸。经查,这6吨民用炸药的买方为浙江苍南县的厂家,而卖方则为“浏阳市七宝山烟花材料厂”。据了解,当时七宝山烟花材料厂一名35岁的股东谢树达负责从湖南押车去浙江,被当场炸得粉碎。

  按照我国化学危险品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有关规定,买卖军工硝的买方必须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购买证、准运证等手续,并经过卖方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买卖双方才能将军工硝装车上路。“但是,这次事故中,买卖双方都没有通过公安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属于私自偷买偷运炸药,数量巨大,危害后果极为严重。”浏阳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案发后,江西警方迅速赶到浏阳,将七宝山烟花材料厂7名厂家股东等涉案人员带走调查。查明情况后,目前7人均已被上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外,警方也在抓捕浙江苍南县的购买方涉案人员。

  私售3公斤军工硝就可判刑

  据浏阳花炮局有关人士介绍,军工硝属于民用炸药中最为暴烈的一种,遇到碰撞极易引燃发生爆炸,因此,此炸药其实不宜远途运输。

  “不要说6吨,半吨就能将车炸上天了。”浏阳市一位多年来负责安全生产的官员表示。此外,一些生产军工硝的厂家则胆战心惊地表示,私自购买3公斤军工硝就可以判刑了,私自买卖6吨应该都可以判死刑了。

  个别厂商仍敢私卖军工硝

  江西3·17爆炸案发生后,记者在浏阳花炮发源地——大遥乡暗访时发现,绝大多数的花炮商都表示不能偷卖给记者军工硝:“没有手续,一公斤也不行。”。但仍有个别厂商表示,可卖给没有任何手续的记者上百公斤甚至成吨的军工硝。“我们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你被查出来了,可千万别说是从我们这里买的。”销售商小声地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浏阳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军工硝等危险品的管理,限制审批军工硝的省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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