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县政府单方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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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广东籍投资者章涌成状告江西靖安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单方毁约一案,日前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原告章涌成胜诉,其投资开发的虎啸峡至画家洲生态旅游项目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广东籍投资者章涌成于2001年12月与靖安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以120万元的价格获得该县虎啸峡至画家洲段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权70年。2004年4月27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会后以县政府抄告单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终止合同履行。对靖安县政府这一单方面毁约行为,投资商章涌成表示不满,协商未果,遂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多方调查取证,宜春中院认为投资商与县政府双方均为平等主体,签订的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靖安县政府运用手中行政管理职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侵害了投资人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宜春中院日前作出判决:撤销靖安县人民政府(2004)42号抄告单,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靖安县人民政府承担。 靖安县人民政府表示服判,不再上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