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来穗打工3年能否入户 澳门政协委员建议从户籍制度上为外来工提供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57 南方都市报

  广州两会之提案精选

  本报讯外来工在广州连续工作满三年,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地集体户口?其子女是否可以在广州享受同等九年义务教育?昨日,来自澳门的政协委员冯信坚提出,为了保证广州发展的人力资源,应该从户籍制度上为外来工提供优惠政策,增加他们的归属感。

  冯信坚说,外来务工人员已成为广州市服务行业不可缺少的主力工源。为了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令广州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应该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外来工对广州的归属感,使其尽早尽快融入本地社会。

  他因此建议,除在购房、子女教育、工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指导,并增加编制及资源,维护他们的权益外,还应该在户籍政策上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外来工在广州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呈户籍部门批准,可将户口迁入用工单位的集体户口。入户后,如连续七年坚持工作,表现良好,由用人单位代其提出入户申请,由市政府、公安、劳动、人事等部门组成联合小组,负责制定入户条件,每年配额,并负责审核其申请。迁入集体户口的外来工子女,可享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外来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必须与新的用工单位建立新的用工合同,方可保留集体户口,否则其户籍按原地迁回。程序为由原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再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呈户籍部门批准办理将其户籍迁回原籍。冯委员认为,此举既可解决用工单位工源的稳定性,也可解决本市城镇人口膨胀的问题。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