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文规定新闻报道实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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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39 武汉晚报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 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 规定指出,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 规定明确要求,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