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6起恶性命案中4起由“小纠纷”酿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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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57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3月23日电(记者奚彬)“小口角”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大惨剧”。今年前2个月,江苏省共发生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恶性命案6起,其中有4起是由民间纠纷引发。 1月23日,江苏省泰兴市发生一起一次杀死3人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2003年做装潢生意时与印某发生债务纠纷,后来印某逼着黄某还清了欠款。2004年以来,黄某的生意很不顺利,他将责任归咎于印某,产生杀人歹念。1月23日晚,他窜至印某的铝材店,持刀将印某的女儿、外孙及内侄等3人杀死。现在,黄某已被抓获归案,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2月25日下午,江苏省灌云县杨集镇团结村村民孙某、吴某与陶某等人赌博,吴某因赌资问题与陶某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扭打。扭打中,孙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陶某胸口,致使陶某当场死亡。 针对大量民间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江苏省已经在全省构建起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着力将矛盾排查在萌芽状态、排解在激化之前。但是,一些突发的“民转刑”案件仍然无法完全防止。江苏警方提醒说,要防止小纠纷酿成大惨剧,还需要广大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发生冲突时,克制自己的情绪,尽可能地相互体谅,达成和解。达不成和解也应依法解决,切不可鲁莽行事大动干戈,甚至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