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红军服”无碍开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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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2:48 金羊网-新快报 |
耿银平(河南) 今年春节后,广州市市天河区一家酒楼为了吸引客源,给服务员与咨客换成了统一的“红军”服装。于是出现了头戴八角帽,腰扎“武装带”,“红军”咨客当街站。不少市民指拿“红军”形象来从事商业经营,极不严肃。(据《广州日报》报道) 的确,如果用传统观点看待这种做法,肯定有人难以接受,但是,如果用市场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我觉得这样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妥。 《食品卫生法》是食品行业的权威法律,不仅适用于食品、餐饮等,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这就意味着,只要饭店的服装不违背法律精神,符合公民道德主流,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项目自行决定服饰。 同时,也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对红军的侮辱。相反的,将历史传统文化和特色经营连接在一起,应该是一种发扬光大。红军精神再伟大,如果只是沉睡在历史中,那是僵化,不知道活学活用和与时俱进地继承,那有什么用呢?正如对雷锋精神的学习一样,继承精神实质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不符合传统观念就一概否定,观念也要与时俱进,大胆开放,而不是穿新鞋走老路。 市场经济要求人们追求新颖的营销战略,“天安门”可成为香烟商标,延安可以成为“红色旅游”圣地,人文资源变成“旅游亮点”和轰动效应,“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一招鲜,吃遍天”,只要营销创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实施,这和“红色旅游”一样是智慧型的市场行为,是对资源潜能的挖掘,用“精神文明不够健康”作为理由指责,显然是有点武断。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