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谁都不能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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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3:4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省发布普查公告,数据填报不实者最高罚5万 本报综合消息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发布了“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号)公告”,任何普查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妨碍普查,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普查资料。 据悉,截至3月15日,全省基层普查表的登记填报收表率已超过80%,审表率超过60%,目前已进入复查核实、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阶段。 据悉,下一阶段,省统计局将组织工作组到乡镇基层,对普查数据进行复查。如发现填报数据不实,企业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个体经营者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同时在媒体上公布。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