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人数超1300万 台湾将出台网络交易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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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4:0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台北三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赵江涛董会峰)台湾目前上网人数超过一千三百万,网络购物商机无限。但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如果遇到欺诈行为,自然是一件相当郁闷的事情。“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为规避网络购物所引发的争议,今日向媒体透露将出台相关指导原则加以规范。 据介绍,该指导原则包括关于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措施和消费者网络交易基本原则两大部分。 “消保会”黄宏全组长介绍,消费者有合理使用、请求查询阅览、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资料的权利,企业经营者有维护个人资料正确性、安全性以及保密之义务,特别是不能在不同法人之间流通作为行销资料,否则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消费者网络交易重要基本原则,黄宏全称,这是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契约时必须具备的要求。 这些原则大概包括五个方面:企业经营者应制定合理承诺期限并明确表示;在信用卡消费方式下,企业在商品寄出或服务提供后方可向信用卡收单机构请求帐款;电脑系统应有自动回复系统以供消费者再次确认;企业应建立安全交易系统并建立相应保护机制;企业不得以定型化契约条款约定消费者应遵守企业所拟定的不利于消费者的规范,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 “消保会”亦提醒消费者,在有些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避免上当受骗,比如交易条件太好、在交易完成前要求提供个人或财务的资讯、高额诱人的抽奖或赠品活动、要求先寄出金钱以换取特别赠品的交易、高报酬率的投资机会以及夸大功效的医疗或保健产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