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宠物存在传播疾病污染环境等安全隐患委员代表建议广州实行特色做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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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4:06 信息时报 | ||
(记者 成小珍 魏黎明 王海波 夏令通讯员穗仁宣)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人们在温饱之余喜欢豢养宠物。但由于对豢养宠物狗所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常因管理不善给自己及他人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如何在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喜欢养狗的人在享受乐趣时又不会侵害到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权益? 22日,市政协委员郑劲平在提案中建议广州实行特色做法:养狗也实行居民小区自治,欲养狗者,必须征得一定数量邻居的同意。人大代表朱永平则建议将养犬登记费和年审费降下来,使广大市民能够承受,以此引导养狗者给狗上牌。 忧患1 管理不善可能传播疾病 据市政协委员郑劲平介绍,广州市在1997年颁布了《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但该规定并没有很好地执行。 郑劲平说,据有关报道,2002年仅广州限养区内,宠物犬伤人即达2880起,扰民4000多起。河北省石家庄市每年有8000多人被狗咬伤,北京2003年被狗咬伤的人数更高达7万人。因狗咬人引发的侵权官司也在上升。被犬只咬伤,最危险的是感染狂犬病,其发病致死率达100%。 除狂犬病外,豢养犬只不当还可能感染其他疾病,如落基山斑疹热、莱姆关节炎、犬绦虫、癣菌病、螨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忧患2 犬吠扰民粪便污染环境 郑劲平委员分析表示,有关宠物扰民的投诉中,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犬吠引起的噪音,尤其半夜狗吠;二是养犬人遛犬,犬只袭击造成的市民受惊;三是犬粪造成的环境污染,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不时可见狗粪和犬只随处撒尿,影响城市环境,或造成邻里不和等等。 忧患3 无牌狗多警方无暇管理 郑劲平委员指出,如今宠物狗日益增多,但上牌狗却逐年减少,2002年有牌狗仅有467只,据估算只占养狗数量的1%,这意味者绝大多数的狗是“黑狗”。“黑狗”频频上街,一旦出事,不仅在赔偿方面带来巨大难题,对于那些被没有进行预防狂犬病疫苗注射的“黑狗”咬伤的患者,带来的后患更加严重。 养犬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登记和管理,而目前公安部门的工作重点放在了社会治安的维护,对于养犬扰民这些“蝇头小事”关注度不够,执行力度也不足够。 郑劲平委员询问有关市民后发现,人们随处可见遛狗现象,却鲜见有公安人员查询狗主是否登记办理养犬许可证,更没有对违规养狗者进行处罚,有关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建议 政协委员:养狗管理划归城监大队 郑劲平指出,广州应充分关注养犬管理不善可能对人们生活和生命造成的危害,建议养犬管理归属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便于对犬只的管理。 郑劲平认为,在城区人口密集的地方限制养狗的做法应该坚持,但不能一刀切,关键是在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喜欢养狗的人享受其乐趣时,不能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自由。 委员建议明确限养犬只品种,明确划出禁养区、限养区。明确不得携犬进入市场、饭店、公园、公共电梯等公共场所。犬只出户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还必须挂犬牌。犬牌应标识其是否已进行预防接种。 郑劲平委员还建议实行居民小区自治,欲养狗者,必须征得一定数量邻居的同意。 人大代表:部分场所安装宠物公厕 对于养狗问题,市人大代表朱永平也将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朱永平认为,1997年出台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当时极少数市民饲养的狗有攻击性,犬主管理意识差等状况。当时制定法规的目的是通过立法高收费而限制养犬。但目前发现,高收费限制未起到实际效果。 朱永平建议《规定》实行放宽和疏导养犬、低收费和服务监管并存的立法原则。将第一次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0元修改为1000元;将年审费6000元修改为300元。借降低费用引导养狗者给狗上牌。 为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应当在市区、社区的部分场所安装宠物公厕。 市民:由各小区自订管理办法 市民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居民养宠物的人数逐年增多,这也是人们的实际需要。养狗先征得邻居同意的建议,出发点很好,照顾到邻里情绪,有实际意义。但操作起来可能有一定困难,比如究竟要多少数量的邻居同意才能通过?如果邻居不同意是不是真的就不能养了?养了以后邻居又有意见怎么办?刘先生觉得,众小区可实行由小区物业管理处统一管理住户养狗行为的做法,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条规。(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