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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信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4:08 信息时报

  问:我与王先生有一套共有的房产,现王先生想出售该房产中属其所有的部分,房产部门要求我们先做析产协议公证。请问怎样办理析产协议公证?

  答:析产协议,又称财产分割协议,是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后对共有财产分割后确定各自产权份额的协议。

  申请办理程序如下:析产协议公证应当由财产共有人各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协议应当写清当事人各方的具体情况、财产范围、共有状况。协议各方对财产分割的原则、方式、各自共有份额的确定及相关权益的约定应具体、清楚。协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得规避法律与逃避债务。协议各方对协议内容确定无异议后,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自愿签署协议。

  申请办理须提供的材料:1.协议各方的身份证明;2.协议所分割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房产证、股权证明、存折及其他所有权凭证);3.析产协议书等。

  时报记者魏丽娜通讯员吴晓航刘洪群

  省公证处: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9、10层

  电话:83635833、83635111;网站:(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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