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负责人考核目标未完成将面临解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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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6:48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3月23日电(记者吕福明)23日上午,山东省国资委与12户省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正式启动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山东省国资委常务副主任谭成义说,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除扣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延期绩效年薪外,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留用。 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经营效率不高,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奖惩措施不落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山东省国资委最近制订出台了《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经营业绩考核的范围、指标、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据悉,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年度考核指标、任期考核指标和综合考核指标。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适用于各类被考核企业;分类指标依据省管企业所处不同行业,设工交类、商贸类、建筑类、投资类及其他类五类指标。任期考核指标主要体现鼓励企业增加资本积累,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包括三年资本积累平均增长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和不良资产比率等三项指标。为考核企业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还设立了改革改制、安全生产及企业稳定等综合指标。 谭成义说,考核分A、B、C、D、E五个等次,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与奖惩挂钩。其中,考核结果为D级或E级的属未完成考核目标。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除扣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延期绩效年薪外,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留用。 目前,12户首批被考核企业资产总额1818亿元,占全部省管企业资产总额的65%;利润总额69亿元,占85%。据介绍,2005年度其他企业的考核责任书也将在年内分批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