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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官方警告宝洁等必须注明产品未经安全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7:35 东方网

  东方网3月23日消息:正当SK-II、强生公司的产品因安全性备受质疑之际,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一个通知无疑更加“火上浇油”。据昨天的《泰晤士报》消息,FDA已向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发出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注明“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否则将受到查处。这些收到通知的企业包括一些大品牌如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等。

  据称,FDA下发这一通知,主要是迫于独立研究机构“环保工作小组”的调查事实。这家机构针对美国境内7500种个人护理产品的调查显示,其中所含99%的原料成分未经公共部门安全检测。调查产品中不乏伊丽莎白·雅顿、欧莱雅、多芬、美宝莲、妮维雅等知名品牌,其中30%的产品包含有致癌物质,70%的产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

  据了解,此前在美国,FDA并不强制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进行成分检测。而在英国等欧洲国家,法律要求化妆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在中国,相关成分检测及标注规定尚未实施,消费者对内含成分功效尚不知情,亦投诉无门。

  该通知还警告说,针对含有未经安全检测成分的化妆品,FDA将会考虑采取必要手段来予以“协调”。化妆品企业或者通过认证或者被淘汰出市场,400亿美元的全球美容市场可能将被重新洗牌。

  中外化妆品监管模式比较

  在美国,隶属于卫生及公共服务部的FDA,是集审批、监督、执法于一体的政府机构,也是化妆品行业的单一管理机构。这种高度集权制度保证了管理规定的迅速下达。

  我国对化妆品的管理由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其中卫生部及其所属的各级卫生防疫站负责化妆品审批和国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口岸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化妆品市场管理等工作,分工琐碎。尽管化妆品的监管已划归药监部门,但部分权限仍在卫生部未被过渡。

  选稿:刘苑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作者: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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