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猖獗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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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0:04 红网 |
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不少“吸血鬼”。血液中心门口成了交易市场。“血头”从外地农民或在天津市劳务市场上的民工那里以400块钱200cc血的价格“收购”鲜血,然后以2000块钱200cc血的价格转手倒卖。一位卖血农民坦言因为家里生活困难,还有3个上学的孩子,所以被在天津打工的同乡叫来卖血。他们抽血之后还要在外面打工。(3月23日《今晚报》) “吸血鬼”为何如此猖獗?在光天化日之下,产生这种悲剧的根源又何在? 首先是相关法律有缺陷,《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对无偿献血者均给予不同的物质补贴以及休假补贴。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助长献血高补贴、长休假等有偿行为,甚至致使冒名顶替献血、血头血霸滋生等不良现象发生。 其次是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越轨”,即把《献血法》中的“提倡”、“自愿”演变为“强制”摊派名额。据媒体报道,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曾宣布对不愿献血的学生,将采取取消保研资格、论文答辩不予通过等硬性措施;而首都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与美术学院则要求对称自己“来例假”的女生脱衣检查,以决定是否献血。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无偿献血是国家“提倡”的,不是强制性义务。这势必导致一些不愿献血者主动寻求“吸血鬼”“帮忙”找冒名顶替者献血。 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有关部门对触犯《献血法》的“吸血鬼”打击不力。试想,没有此项工作的执法能力和职责的记者尚且能够以暗访的手段将“吸血鬼”们的违法行为弄个水落石出。一清二楚,那么笔者不禁要问:有关部门干啥去了呢?难道对触犯《献血法》的“吸血鬼”真的是没有能力法办,还是有意无意地疏忽了,以致于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血是热的,也是纯洁的,我们不能容忍它被“吸血鬼”们所玷污。(稿源:红网)(作者:黄山)(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