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超龄被拒 一纸诉讼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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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1:58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37岁的南宁市民刘家海去年在报考公务员时,因年龄超过35岁,被拒之门外。他以人事部门“年龄歧视”为由,将广西人事厅告上了法庭。据悉,这是广西首例报考公务员年龄歧视诉讼案。 刘家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确认:区人事厅在2004年下半年国家机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录用考试中,所设定的35岁以下强制性限制报考资格,并据此不同意其报考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月10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4月13日开庭审理。(朱英华) 律师说法 胜诉风险很大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高智晟律师说,招收公务员过程中设置年龄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年龄的限制限制了一部分人的权利,构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但是目前的司法运作不尽如人意,法院判决不是都能代表法律的既有价值,尤其当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时。所以取得胜诉有很大的风险。这是受当前时代的司法环境影响的。 2003年,安徽青年张先著大学毕业,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名第一位,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9月25日,芜湖人事局正式宣布:张某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11月10日,张某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 2003年,25岁的男青年樊四平在湖南益阳公务员考试中,获得了综合成绩第一名。在面试以后的体检中,各方面合格的小樊身高被测出1.595米,离1.60米的标准差0.005米。就因为这个,小樊最终被淘汰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