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高速出事不赔?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14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木子记者马乐乐)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驾龄不满一年的司机开车上高速公路出事故的不予理赔。最近,一个驾龄不满一年的司机就出了这样的事故,保险公司却得乖乖埋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7月7日,南京一家运输公司的汽车在浙江温州高速公路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损失为34500元。事后货运公司向南京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驾驶员在事发时驾龄不满一年,根据保险合同属于免责条款。为了讨要赔款,运输公司把保险公司告到了白下区法院。 看似无理的起诉在开庭后变得微妙起来。运输公司在法庭上称,他们根本不知道保险合同有这么个免责条款,当初他们买保险的时候只是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过,交了保费之后,业务员填写了一份保险单,可是正式的保险合同他们到现在也没有收到。 保险公司称,他们在保险单“明示告知”一栏中特别注明,要求投保人详细阅读粘贴在保单后面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可是法庭发现,运输公司出具的保险单正本后面根本没有附有保险条款,也没有粘贴材料后被撕下的痕迹。投保单复印件没有运输公司的盖章和签名,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已将保险条款交给了客户。 据此法院近日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运输公司因事故产生的34500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