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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库区绿化可获纪念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19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日,我市出台办法,鼓励社会捐赠参与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捐赠者可参与造林和管护,上了一定金额还可营造纪念林。

  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捐赠。市绿委办可指定造林地块,捐赠者直接造林管护,3年后无偿交付给林地所有权人。当然,也可货币捐赠或物质捐赠。

  据悉,单位捐赠30—100万元的,可在选定区域设纪念碑;100万元以上,可营造纪念林,并树标识牌。个人捐赠10—100元的,将授予纪念徽章一枚,捐赠5—50万元的,可在选定区域营造小型纪念林,捐赠50万元以上的,可在工程区内选定一亩地营造小型纪念林。

  捐赠受理单位有两个,市外捐赠由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局受理,联系电话67734892。市内捐赠由市绿委办受理,联系电话89187833。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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