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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不得摊派发行个人专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5:36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张婷婷)今后,各级党政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向分管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摊派发行个人专著和文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出书行为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出书行为作出了系列规定。

  据了解,各级领导干部如要以个人名义参与出版物的编写工作,或在出版物上挂署党政职务头衔,必须经组织批准。同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今后不得以单位和领导同志名义编写“文集”、“大全”等类书刊,不得借单位名义编印出版并向下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销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书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编印、出版个人专著或文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单位或个人要求为编印、出版自己的专著或文集提供经费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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