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该这样开(今日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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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5: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李佳祺 有一种现象司空见惯:不少人在商场明明买的是服装、家电、保健品,开发票时却要求写成“办公用品”、“文具”等,商场职员则有求必应,甚至会同意把金额写多一些。有人说,顾客拿到了“符合需要”的发票,商场则迎合了消费者,有利于提升销售额,这样的“双赢”何乐不为? 据了解,顾客要求虚开的发票主要有两种用处:一是在单位报销,损公肥私;二是便于在单位财务入账,逃避税收或审计。无疑,虚开发票侵害的是单位利益或国家利益。商家这样开发票,表面上看起来是“顾客至上”,实质却是和顾客“串通合谋”。 发票虚开现象,一方面说明我们的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也说明多数顾客购物没有要发票。如果顾客购物都要发票,商家就不能完全按照顾客的意愿,想开什么开什么、想开多少开多少,否则,商家自己要么无法入账,要么就得多缴税了。 事实上,发票是重要的购物凭证,虚开之后,如果将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又没有购物小票,消费者想维权就难了,到时只能“哑巴吃黄连”。因此,实写发票品名也是消费者对自身权益负责的表现。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24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