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路“卡时间”逮超速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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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6:57 重庆时报 | ||
2个小时查处18辆超速车 昨日小雨纷飞,上午11时39分,记者在人和高速路口看到,一辆车牌为渝AZ8210的车辆快速驶入站口,在递交IC卡的同时,被查出其平均时速超过129公里。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人员当场扣留了该车的驾驶执照,并通知驾驶员到总队接受1000元罚款。据人和站口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在昨天上午2个多小时内,已查处18辆超速车辆,有4辆车平均时速超过120公里,被扣留驾照。其中超速最严重的渝A96606,平均时速达到134公里,另有一客车平均时速达到105公里。 高速公路六成事故因超速 “十次事故九次快”,李望斌表示,我市高速公路全长714公里,每天车流量近18万辆,车祸时有发生,平均两天就死一人。今年以来,我市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80起,据调查和分析,引起事故的原因有63%是超速行驶,并导致25人死亡,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第一大“杀手”。据介绍,首先,超速行驶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其次,使制动非安全区延长;第三,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第四,增加了纵向碰撞的可能性。 IC卡超速监测原理 由于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具有每辆车入、出口站名和入、出口时间以及车牌、车型等信息,而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管理,每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是可知的,根据车辆进出高速公路站口的时间之差,可计算出每辆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平均速度,当该速度超过该车型的正常行驶速度时,则说明该车具有超速现象。根据《道路安全法》,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将对平均时速超过100公里的一般车辆,和平均时速超过85公里的客车,罚款200元~2000元。对平均时速超过120公里,或进站时间提前三分之一的车辆,则当场扣留驾照,并到总队接受1000元以上的重罚! 乘客如乘坐到超速车可拨打监督电话:89077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