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侦工作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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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10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苗霞罗家欢)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强调,公平与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渎侦工作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上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下半年着重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2004年,全省各级渎侦部门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90件,初查533件。立案侦查421件540人,立案件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9%和35.3%。比较典型的案例有贾春旺检察长亲自批示的宜章县“1·6”恶劣隐瞒矿难事件、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常宁市“110”不出警案件、衡山县“陈化粮事件”等。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渎侦部门将继续坚持以查办案件为中心,保持稳健发展的办案规模;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力争查办大要案件比率不低于30%、侦结率不低于85%、起诉率不低于60%、判决率不低于50%、撤案率和不诉率不高于20%,无刑事赔偿案件,无办案安全责任事故,无超期羁押现象。上半年继续深入开展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集中立案查处一批,抓紧起诉一批,配合法院判决一批,始终保持对侵犯人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下半年以开展集中查处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为重点,着力查处发生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土地征用、食品药品管理、税政管理、财政金融证券监管、房屋拆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等领域存在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行政执法人员以罚代刑,不移交刑事案件等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