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月年检拖欠工程款“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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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13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刘峰)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一年一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已经开始,省建设厅要求,凡持有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未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不按时上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等,都将被“一票否决”,视为年检不合格,不予换发新的资质等级证书。 据悉,此次年检工作自2005年3月15日开始至6月31日结束。本次年检的企业为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的一、二、三级和省直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建设厅进行初审后报建设部。四级和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工作由市建委直属的市开发办安排。 审查中,凡是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持有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未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不按时上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的;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经营行为的,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不予换发新的资质等级证书。年检结束后,对证书有效期已到期但未取得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将不允许再承担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