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残杀四十六人 辽宁杀人狂魔独自揽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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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金报辽宁消息昨日,辽宁省“三号公案”——王强抢劫、杀人、强奸案在沈阳中院开庭。王强和四名同犯走进法庭受审。今年30岁的王强只有小学文化,从1995年至2003年间在沈阳一带疯狂作案,残杀46人。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上午9时,王强在法警的重重包围下第一个从通道走过。苦等了一个小时的母亲刘凤霞(早已改嫁)低喊了一声儿子的名字,王强应声转头,和母亲对视了大约10秒,走了。 王强一走进法庭,立刻引来被害人家属的谩骂声,而他表现依然“轻松”,“那些是被害人家属吗?”他问工作人员。同案犯赵俊鹏在上庭后开始不停地鞠躬,他的表现气得法官哭笑不得。 法庭上,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王强不识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得十分清楚。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地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作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这起案件中,一些被害人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是一脸无赖。“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说到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强奸和杀人都是我干的,和他们都没关系。” 王强揽罪的同时,另几个被告人在庭审时也纷纷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最后陈述阶段,“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王强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