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两次不过关,调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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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4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人代委主任徐士清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进行说明。记者获悉,我市将着手对述职办法进行修改,加大监督力度。其中干部述职连续两次满意率都不过半的话,就可能面临被调整职务的处理。 记者获悉,《办法(修订草案)》扩大了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人员的范围,规定除了过去的一府两院的副职、市管正职干部等以外,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也要向人大述职。 另外,对于副市长、局长等所有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调查也将更加详细,记者了解到,今后有关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对述职人员进行调查,还可以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为了使述职评议的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并且加大监管的力度,修订草案中规定,对于满意和基本满意得票达不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述职人员应当在6个月内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再次述职评议的测评结果仍然达不到半数的,提请任命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调整其职务。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这一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刘泱) (编辑田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