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挽回经济损失14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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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01 南方日报 |
市检察院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去年挽回经济损失1478万元 本报讯昨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明枢向人大作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检察院在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成绩尤为引人注目。 去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3件,立案侦查22件23人,同比上升15.8%和9.5%;侦查终结26件28人(含前年未结5件6人),同比上升36.8%和21.7%。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6件7人,处级干部犯罪要案2件2人。立案侦查“三机关一部门”案件9件9人,占40.9%。共追缴赃款457.13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78.45万元。检察院还认真开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专项行动,受理渎职侵权案件71件,立案5件5人。其中影响较大的几个案件包括:东莞海关凤岗办事处8件8人受贿案;市东发集团总经理(正处级)、副总经理(副处级)受贿要案;东莞电信局大朗分局三人私分国有资产255万元以及建设市场招标投标中的犯罪案件。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东莞市首批污水处理BOT项目、34项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干管等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把预防工作逐步扩大到所有治污工程。针对建筑市场的复杂情况,检察院还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