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文件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48 首都之窗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5]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油的批发中准价格和零售中准价格从3月23日起调整(具体价格见附件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本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可以中准价格为基础,在8%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制定具体批发和零售价格。

  二、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执行,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各级价格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成品油价格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点击下载附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