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三号公案主犯王强专门偷袭情侣杀害50余人昨在沈阳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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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因为庭审的各个环节进展得十分顺利,预计需要4天的庭审,结果一天全部结束。 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指控 专选情侣动手杀男劫女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王强作案34起,杀害50余人。而且在他所犯的罪行中,绝大多数都选择在公园内,作案目标也多选择情侣;他经常采取偷袭的手段,在受害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先将男的刺死,然后再对女的实施抢劫或强奸。他这样做,是不是十足的变态? “他自己说这样做主要还是为了钱。”王强的法律援助律师———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仁跟王强交谈后告诉记者,“他说,他个子瘦小,所以才选择先发制人,即用先将人杀死再实施抢劫的方法作案。而他选择在晚上22时到第二天凌晨在公园里对情侣下手,是因为这个时段内的人抵抗能力最弱。” “他在杀死男人后,才对女人进行强奸以及抢劫。他在每次杀女人前都有一个特点,他会先和被害人聊天,但不论对方怎样哀求,他还是会照下毒手的。” 上庭 看母亲10秒咧咧嘴闪开 昨日早晨8时,王强的母亲刘凤霞在小儿子的陪伴下站在法院门口。身边站着的是刚刚从铁岭开原赶到沈阳的王强老叔一行七人。刘凤霞拎着给儿子买的一身新衣服,里边夹着孙子小宇的照片。 开庭时间定在早上9时,等待中,老人一直站在人群后头,直到记者提醒她,王强最想看到的是她时,才站到了人前。 早上9时,沉沉的铁镣撞击地面的声音由远及近,身穿橘黄色马夹的王强在法警的重重包围下第一个从通道走过。“王强……”刘凤霞的声音很低,可王强还是应声转头,看到站在左边通道处的亲人们,并和母亲对视了大约10秒。然后王强冲大伙儿咧咧嘴,又看了一眼母亲和她手里的照片,闪开了。 自白 作完案正常步行走开 法庭开始审理,庭外的人渐渐散了,庭里则喧哗声四起,王强的出现引来被害人家属的谩骂声,而他依然表现得很轻松,“那些是被害人家属吗?”他问工作人员。他的同伙赵俊鹏在上庭后开始不停地鞠躬,他的表现气乐了法官:“你不用客气。” 庭上,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 “王强,你看过起诉书没?”“没看过,我不识字。”庭审前,法官和王强的第一段对话因为王强不识字结束了。 王强不识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得十分清楚。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地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作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 “杀气” 举手镣回骂被害人家属 被害人亲属大多红肿着眼睛或面色苍白。这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审理到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人家属必须离开。上午10时,被害人家属胡氏母女即将走出11号庭时,大骂王强,王强不爱听,举起沉沉的手镣,手指对方大声回骂。气得胡氏母女冲上前去就要打他,被王强一抬手挡住。 “干脆” 短短一句话结束最后陈述 一些被害人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徐家和胡家分别提出11.8万元和15万元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一脸不屑。“没钱,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到一半,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1998年到1999年我有半年没干,当时我也是不想干了,到大连找我弟出海打工,后来因为打了一个武警,没办法又逃了回来,要不没准我就收手了呢。强奸和杀人都是我干的,和他们都没关系。对了,指控中有两起强奸我没干。” 最后陈述阶段,“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王强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庭审。《沈阳今报》供稿(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