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原司法局局长8年受贿22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3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在8年里陆续收受“感谢费”、“贺岁红包”共达22万元。日前,同安区司法局原局长孙金龙,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孙金龙今年48岁,案发前任同安区司法局局长。孙金龙受贿是从8年前当同安新圩镇党委书记开始的。调任同安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后,掌管着采矿审批和监管实权,每年春节都会有矿主送来“贺岁红包”。 2004年7月2日,孙金龙被逮捕。案发后,其家人已代为退还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