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泼硫酸杀夫 一审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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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3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将装浓硫酸的电饭锅倒扣丈夫头上,造成丈夫死亡的吴芳(化名),昨被厦门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10月19日13时许,吴芳将2瓶浓硫酸倒入电饭煲铝锅内,乘丈夫刘某某躺床上休息,倒扣在其脸上,致刘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吴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丈夫有“外遇”,常打骂她,说她矮丑不性感,但她依然刻骨铭心爱着丈夫。 年近40的吴芳说,自己已到中年,保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她来说很重要。当初只想将丈夫毁容,让他不再去找别的女人,丈夫死亡是个意外。 听到一审判她无期,吴芳备感意外,觉得自己不应被判无期,并表示要上诉。 庭后,吴芳说:“我爱我的丈夫,根本没想到他会死,这是无心伤害,我也是受害者,顶多判10年以下的……” 吴芳和他丈夫有个12岁的儿子。吴芳说:“儿子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我不服今天的判决,就是为了儿子。” 该案的主审法官高泉和说,吴芳采用泼硫酸方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但鉴于吴芳只有伤害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且常被其夫辱骂殴打,其夫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吴芳协助抢救,并主动自首,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