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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45人强奸10人恶魔受审 咆哮公堂欲撒野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4日电杀人、强奸、抢劫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沈阳晚报报道,3月23日,轰动全国的沈阳串联54号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害者多为谈情男女

  2000年5月9日,警方发现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南运河东岸。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二人都是被刺破心脏而死,女青年被强奸。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二人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均因被刀刺破心脏而死。二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女子被强奸……自2000年起,沈阳南北运河内接连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辽宁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当年,主犯王强落入法网。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

  主犯经鉴定属于正常人

  王强出生于辽宁省开原县,现年30岁。王强归案后,警方又挖出了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2004年8月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杀人、强奸罪,对王强提起诉讼;王强的老乡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等4人,也被以杀人、抢劫罪起诉。2004年9月1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因有关部门未对王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检察机关以“因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要求撤诉。后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鉴定,王强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检察院因此再次起诉。

  被害人家属挥拳向恶魔

  2005年3月23日,沈阳中法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强被带上法庭时,被害人的家属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法庭上,王强除了对两起强奸案提出异议外,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杀人、强奸、抢劫的事实均供认不讳,“杀人、强奸都是我干的,与他们四人(另4名被告人)无关,他们几个只参与了几起抢劫……“庭审中,王强如此说。在最后陈述阶段,王强表示自己无话可说,就等着法院的判决了。

  就在王强被带下被告席上时,一位被害人的家属愤怒地扑了上去:“你这个千刀万剐的恶魔……”家属一边哭喊,一边挥拳打向王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强用戴着手铐的双手反击。在法警的制止下,王强的气焰才被压住。由于王强对犯罪事实基本予以承认,预计为期4天的庭审在当日17时许就提前结束。休庭后,法官近日宣判此案。(王野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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