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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不得丈夫跟女下属培养感情 妻子四上法院终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57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兵 实习生汪明香 通讯员程义莲)“他对家庭没有责任心,我们之间没有幸福可言。”昨日,33岁的少妇陈莉第四次请求离婚,终于获汉阳法院准许。

  陈莉供职于市内一家金融单位,1993年与孝感籍男子张某喜结连理。张某当时高中毕业,没有什么手艺,就业处处碰壁。婚后第7年,经老丈人鼎力资助,张某自学摄影课程,并在汉口开设了一家照相彩扩店。

  由于一心操持店务,张某较少回家照看妻儿,两人的感情频现裂痕。陈莉数次到彩扩店探望,发现老公与一名女员工聊得热火朝天。每当她问起营业收入、利润如何时,张某总是推三阻四,不愿透露。

  “六年前,我就打定主意跟这个白眼狼离婚。”陈莉认为,如不趁早会后悔终身。法院证实,她第一次起诉离婚是1999年,当时判决不准离婚,后两次经法官主持调解,陈莉主动撤诉。

  昨日,汉阳法院再次启动调解程序,希望两人和好。张某表示,他没有固定工作,不奋斗就没有饭吃,“与女下属培养感情,那是为了搞好店里的业务。”

  为了离婚,小莉表示自动放弃彩扩店的一切权益,并愿意抚养儿子。考虑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遂准许二人离婚。(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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