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举行立法规划论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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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2: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昨日下午,深圳市召开2005~2009年立法规划论证会,初步确定在未来的5年内进行80项立法。 此次立法规划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分类方法对立法项目进行了分类。其中在人大制度法规类,深圳5年内并无立法计划。 在民商法规类立法项目初定3项:海上建筑物产权管理条例、住宅区机动车车位出让转让管理条例、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类立法项目方面初定49项,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地名管理条例上、急救医疗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外来人口管理条例和居民社会救助条例等。在经济法规类立法项目中初定17项,包括了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政府资助类资金使用管理条例、机场发展与管理条例、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在社会法规类立法项目中初定10项,其中有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生育保险条例等。在其他法规类立法项目中,初定诚信条例这一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