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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客管处强撕“爱心标识”引发志愿者维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3:14 人民网

  人民网南京3月24日电今天上午,江苏省志愿者协会爱心车队分会将一纸行政起诉状递交到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被告是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诉讼的请求主要是: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制撕除及要求撕除“爱心车队”标识的行为违法。

  由江苏交通广播网发起组织、并通过合法途径注册而成为江苏省志愿者协会分支机构的志愿者爱心车队,目前在全省有16支分队,拥有近600辆爱心车,南京有50辆。多年来,他们为社会做了无数的好事,“爱心车队”形成了一道独特的传播精神文明的城市风景线,也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今年2月22日,南京市《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营运服务专项整顿工作的意见》提出,由客管处“对出租汽车车身、后窗各类宣传标贴的检查与清理”,之后,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宁客管租字(2005)15号文件的形式,明令全市各出租车车身、后窗玻璃上禁止有任何标贴。并以自己亲自作为方式和行政的方式通过各出租车公司,强行撕除或要求原告分会所有会员撕除“爱心车队”标识。

  南京市客管处称,这次出租车营运专项整顿行动,不是针对哪一家的,也不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行为,不应把撤除出租车标贴和献爱心联系起来,甚至对立起来。该处有关负责同志声称,“爱心车队”标识除违反南京市出租车“七统一”的要求外,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广告。对此,原告指出,打在南京出租车顶灯上的“十佳”和“中国人保”等的字样的出租车,是不是也有同样的问题呢?为什么不撤除呢?

  出租车上能不能贴标识,在南京,争论并非今日才起。在过去不到2年的时间里,分别于2003年5月和11月,2次发生过撕标和保标之争。2003年11月,南京市客管处领导公开在媒体中道歉并明确表态:“爱心车队原有标识和标记,在新的标志出来前,仍将继续保留,新的标志出来后,将逐车更换形成统一……。”然而,新的标识至今并未问世,第三次的撕标行动却已经结束。对此,江苏交管网爱心车队总队长田希霖感到很委屈,百思不得其解:自己长年坚持带领大家做好了无数的好事,怎么连个标志都不让贴呢?他说,贴上“爱心车队”标识的出租车,谁敢拒载、宰客和绕道?约束自己,接受监督,这有什么不好?田队长自己一直坚持到了最后,才请人把标贴撕掉的。有更硬气的队员就是坚持不撕爱心车队的标贴,结果,在路上遭到了客管部门的处罚。(朱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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