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商标事件再引发后续连锁反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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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4:24 信息时报 | ||
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的事件公之于众后,在广东相关行业内引发了一系列连环震动。 近日,最先披露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这一信息的广东红徽商标代理事务所总经理廖俊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香港荣华公司在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时所设下了“连环陷阱”,目的就是想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注册“双黄莲蓉”月饼被驳回 廖俊铭认为,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的行为“简直就是对同行的一种公开挑衅”。他指出,香港荣华公司当初策划抢注这两个商标时,按常理就该料到日后会引起同行的极力反对,却依旧孤注一掷向商标局递交申请,落得如今惨遭同行和新闻媒体“炮轰”的下场,严重损害了自身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实属咎由自取。 廖俊铭告诉记者,之前媒体报道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商标事件时,接受采访的相关律师和商标代理公司的人士均说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时不包括“月饼”项目,香港荣华公司负责人对此问题也是避而不谈和极力狡辩,事实并非如此。 记者从廖俊铭出示的国家商标局《商标档案》打印件上看到,香港荣华公司申请使用的商品除《商标公告》上公告的30种以外,其实当时还在“月饼;糕点;莲蓉”上申请,只不过被商标局审查时驳回了上述3种商品的申请。《商标档案》打印件上“使用商品”一栏清楚标明“可可制品;黄色糖浆;馅饼;糕点用粉;面包;糕饼糊;糖果;饼干;蛋糕;薄烤饼;米糕;华夫饼干;茶;元宵;茶叶;巧克力;饼干(曲奇);饺子;调味酱;辣椒油;龟苓膏;食用淀粉产品;酱油”;在“待删商品”一栏中所填写的是“月饼;糕点;莲茸”的内容。而“放弃专用权”一栏空白,即表明当初香港荣华公司并没有声明放弃“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的使用专用权。 “双黄莲蓉”竟是“连环陷阱” 廖俊铭认为,香港荣华公司在注册该商标时设下了“连环陷阱”,该公司在申请使用的商品中,与“月饼;糕点;莲蓉”同属3006群组的类似商品还有“馅饼;面包;糕饼糊;饼干;蛋糕;薄烤饼;米糕;华夫饼干;巧克力;饼干(曲奇)”等,这些商品已获初审公告。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果香港荣华公司第一步侥幸在包括“月饼;糕点;莲蓉”在内的商品上获得“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专用权,则可理直气壮地禁止他人在月饼及包装上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字样。退一步来说,如果香港荣华公司在上述类似商品(全部或其一)上获得“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的商标专用权,他人在“月饼;糕点;莲蓉”上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字样时,仍对其注册商标构成侵权,也就是说香港荣华公司仍可依法禁止他人在月饼及包装上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字样。 “这充分说明香港荣华公司在策划抢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时是处心积虑设下连环陷阱,居心叵测。”廖俊铭说。 抢注“双黄莲蓉”不会被通过 廖俊铭分析说,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的意图明显就是想把公共资源据为己有,这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尽管从字面上理解,“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并不当然是一种食品原料的通用名称,但在大众的认知中,“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是一种食品原料的通用名称,至少在月饼制造业如此,且已在业内约定俗成。 廖俊铭强调,类似于“双黄”、“莲蓉”、“白莲蓉”、“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这些词汇广泛使用于月饼、糕点等食品包装和宣传上,或由人们平时口头传述,都是十分普遍的。香港荣华公司将“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违背了《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的有关规定。(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