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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撞人需要驾校连坐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5:00 信息时报

  新手上路撞死了人,驾校也难逃干系。从今年1月起,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上海市交管部门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上一个月的倒查情况。如果连续两个季度均列“黑榜”前三名,相关培训单位将被停止开班两个月。

  新手出事,对培训单位进行责任倒查,此举究竟效果如何,目前没有相关的数据统计,社会无从知晓,但是,对于这样的交通管理方式,却有理由提出质疑。

  首先,责任倒查的为什么只是驾校?驾校和新手之间仅仅是一种商业培训的关系,有没有资格培训,培训的驾驶员合不合格,都不是由驾校自己决定,而是由交警部门说了算。不够培训资质的,交警部门可以不批准办班,驾驶员没有学好,交管部门可以拒绝发证(驾照)。可见,如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交警部门应该首先被倒查。

  其次,真查到交警部门会怎样?光追究驾校显然不公平,那么追究交警部门的责任就公平吗?也不公平。发证机关及其考官的任务是检验驾驶员考试的成绩是不是有效、合格,他们无法保证一个考试合格的驾驶员以后绝对不出事。同时,交管部门如何能够自己处理自己?所以,倒查交警部门显然也是行不通的。

  最后,交警部门为什么要把在自己身上行不通的做法,强加给人,把责任推给驾校?

  过去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有一种“保甲制度”,民国时期演变为“牌甲制”,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联保连坐,一人出事数户遭殃,由此建立起了封建皇朝对全国的严密控制。这种制度的落后性在于是以相对概念的“集体”为责任单位,而不是以具体的人为责任单位。现代的文明社会,是以个人为责任主体的社会,特别是在商业组织中,更强调一种有限责任。把个人的责任扩大到与其有关的他人身上,儿子犯罪还要追究老子的责任,学生肇事追究驾校的责任,都是非常荒唐的封建逻辑。

  新手上路,事故频发,这种情况对于交管部门来讲,是一种考验,特别是在轿车逐步向家庭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新手的管理,如何更有效地分配交通资源,避免新手频频出事,这些问题都有赖交管部门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但是规定追究驾校责任的做法,却实在令人失望。(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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