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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未发现车行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5:08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没有购买摩托车,却收到交警的处罚单,原因是身份证被偷后,被人用来上了车牌。昨日,本报报道了晋江东石张先生的离奇遭遇后(详见本报昨日A8版),引起社会反响。昨日,晋江市交警大队车管股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晋江市目前还没有发现有车行违规使用他人身份证替人报牌的案例。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机动车辆报牌办证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车主个人前往交警大队办证窗口办理,办证时个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并按下手印;工作人员则根据个人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比对,如果身份证过期或办理者与身份证上照片不符的不予办理。

  此外,交警大队委托车行报牌是目前报牌的主要途径。摩托车约占60%~70%,小轿车在90%左右。也这必须由车主本人签名,并盖上车行的印章,同时约定一旦出现问题,车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查实违规操作的,将严格查处,并取消其办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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