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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证 先接受救护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5:1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全省驾培工作会上获悉,下月起,我省将正式实施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初学驾驶人要在规定学时内接受伤员救护培训和考核,方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考试。

  据省运管局驾培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率,下月起,我省运管部门与省红十字会将在全省各类驾驶培训学校安排专门的教学时间对驾驶人进行救护培训,初学驾驶人在规定的学时内必须接受伤员救护培训和考核,方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考试。同时,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1年)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除了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参加伤员救护培训。

  据悉,此项培训将使用由省红十字会统一编制的救护培训教材,对培训合格人员将颁发红十字救护员初级培训合格证。此外,鼓励换发新证的驾驶人也加入到现场救护培训队伍中去。

  作者:廖秋 赖彩云 潘钰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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