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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维权太难了(自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5: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去年初,我们想将北京朝阳区一套两居室出租,便在网上发布了出租信息。信息发出后,天目伟业房地产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多次给我们打电话,要代理此事。

  经过三四次面谈,我们看来者很有诚意,便于2月8日与其签订了租房协议,每月房租1800元。当时该中介作出的承诺是:无论能否租出去,除每年扣除一个月租金外,按季将房租打入我们的银行账号。若未按期付房租,则赔付两个月的租金。为保险起见,在签合同之前,我们查看了天目伟业中介挂在办公室的营业执照,又向北京市工商局核实其资质,确认后才将房门钥匙、电表钥匙、电卡、燃气卡等交给了这家中介。他们很快就将房子租了出去。

  但没想到的是,该中介一开始就不自觉履行合同,先是不给房租,几经催促,实在没理由拖延了,才很不情愿地将3个月房租费付给我们,却将承租人交的18元有线电视费扣下不给。之后的3个月,房租要起来就更费劲。由于该中介的信誉太差,又不履行合同,我们决定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子。可是,该中介的法人代表刘刚却一拖再拖,打电话他不接,要么就推说没空。房租不给,合同违约金也不给,我们到公司找他,他就躲起来。他曾答应退回电卡、燃气卡、钥匙等,但根本见不到人。

  无奈,我们去找朝阳区工商局,工商局说他们只管无证经营的,像这种已注册的公司没法管,让我们找消协;找到北京市消协,说我们出租房有营利目的,不属于消费者,他们不管;我们又给市长信箱写信,信被转到市房屋置换中心,中心派人去该中介协调,该中介的法人代表在电话中答应解决,但一直没音讯,置换中心说也无权再管;去朝阳区法院起诉,法官说,合同书上写的是有纠纷找仲裁机构,必须经仲裁机构委托,法院才能受理。我们又找北京市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说先交5000元,再按要求赔偿的百分比收取费用,加上其它费用要六七百元,算起来仲裁费比中介欠我们的钱差不了多少,而且要等两三个月时间,我们感到难以接受。仲裁机构的人说,很多人让中介骗了来咨询,都因费用太高而放弃,一些中介恰恰是利用了这一点。

  就这样折腾了整整3个月,我们早已精疲力尽,中介欠的几千元钱未讨回不说,自己房子的钥匙也拿不回来。实在没办法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采用法官的建议,求助于当地派出所和社区的同志,将房门撬开,自己补办了电卡、燃气卡,交了水费、电话费,才重新拿到我们自己的房子。

  经历了这件事,我们才知道,为什么市场上有那么多的“黑中介”,敢明目张胆地坑蒙拐骗,赚不法之钱,发不义之财。难道这样的中介就没有人管得了吗?被坑骗者的维权成本这么高,其合法权益又怎能得到维护呢?

  北京 张焕华 焦春兰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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